混合陈列是门店常见的质量问题。一般有药品与非药品混合陈列、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混合陈列两种。下面我们分别了解这两种情况。
药品与非药品混合陈列。
如图中所示,这有两瓶枸杞子,生产厂家相同,规格也都是200克,外包装几乎是一样的。但我们仔细看,就会发现,两瓶枸杞子标签上的内容不一样。右边的多了“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四项内容。
从这些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右边的品种性质是中药饮片,是药品。而左边的品种属于食用农产品,是非药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十款规定: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十)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由此可知,这两瓶枸杞子放在一起陈列的行为是不合规的。
- 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混合陈列。
如图中所示,图中有三个品种。分别是:总统牌即食冰糖燕窝、总统牌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康爱芝宝牌灵芝孢子粉灵芝胶囊。图中这种陈列方式,就属于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混合陈列,也是不合规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让我们仔细看这三个品种的包装标签。总统牌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康爱芝宝牌灵芝孢子粉灵芝胶囊两品种的正面均有一个蓝帽子的标志,在反面还有“保健功能:增强免疫力”。而蓝帽子正是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也只有保健食品这种特殊的食品才能声称有保健功能。所以这两个品种属于保健食品。
再来看总统牌即食冰糖燕窝,包装盒上面就没有蓝帽子,肯定就不是保健食品。根据包装标签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营养成分表”等内容,我们可以判定,该品种为预包装食品。
我们再了解一下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中的一种。预包装食品是普通食品的一种。由此可知,这三个品种放在一起陈列的行为是不合规的。
我们回顾一下,标签上标识有药品执行标准、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是药品。包装上有蓝帽子专有标志,声称有保健功能的是保健食品。标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营养成分表”的是预包装食品。只有品名、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简单信息的,是食用农产品,或者滋补保健性中药材。